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租稅法總論
Taxation-general 
開課學期
112-1 
授課對象
法律學院  法律學系  
授課教師
柯格鐘 
課號
LAW3391 
課程識別碼
A01 39800 
班次
 
學分
2.0 
全/半年
半年 
必/選修
選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8,9(15:30~17:20) 
上課地點
霖1506 
備註
總人數上限:35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本課程介紹稅捐法之基礎概念,以一學期時間,介紹稅捐基礎法、稅捐債務法、稅捐債務法、稅捐制裁法與稅捐救濟法。有別於本課程教師先前以一學年、兩學期方式進行教學,將以更為精簡與濃縮簡要概念作說明 

課程目標
希冀透過一學期之教學,以簡單扼要之說明,理解並具備稅捐法基礎概念,作為進入稅捐法各論的知識基礎 
課程要求
定期參與課程、研讀課後資料,踴躍提問與發表意見,參與期中與期末考試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2 hrs 
Office Hours
另約時間 備註: 教師面談時間為:每週二之上午11點半至12點半(建議事先與教師約定),或另行約定週二以外時間 
指定閱讀
柯格鐘,稅捐法秩序-稅捐、稅法與基本原則,新學林出版,2023年9月
 
參考書目
1. 陳清秀,稅法總論
2. 陳敏,稅法總論
3. 黃源浩,租稅法
4. 工具書:稅務小六法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  
針對學生困難提供學生調整方式
 
上課形式
以錄音輔助
作業繳交方式
考試形式
考試取代書面(口頭)報告
其他
由師生雙方議定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9/5  稅捐與公課 
第2週
9/12  稅捐法體系、稅法與法源及法律解釋法 
第3週
9/19  稅捐法應適用之基本原則:量能而平等課稅原則 
第4週
9/26  稅捐法應適用之基本原則:依法課稅原則 
第5週
10/3  稅捐法應適用之基本原則:比例而禁止過度課稅原則 
第6週
10/10  放假 
第7週
10/17  合法節稅、脫法避稅與違法逃漏稅 
第8週
10/24  中央與地方財稅高權權限劃分 
第9週
10/31  稅捐債權債務關係之類型、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 
第10週
11/7  稅捐核課、稽徵與保全、稅款執行程序 
第11週
11/14  調整為期中考試(教師另行選定11/11上午9點至10點半進行補課,課程內容為:職權調查證據與課稅事實發現) 
第12週
11/21  當事人之協力義務與義務違反的法律效果 
第13週
11/28  當事人協力義務違反的制裁(行政罰與刑事罰) 
第14週
12/5  稅捐事件之權利救濟程序 
第15週
12/12  稅目與各稅彼此間之關係 
第16週
12/19  期末考試